第一章
?并不会,而是在刑罚名义之外还会产生许多不同形式的‘泛刑罚’。例如:假设小平非礼老师,虽然没有刑法处罚他,但老师或老师的亲人依然会处罚小平,而且往往后果十分严重。” 老师说完,竟然微微笑着,朝我的方向以右手食、中指做出剪刀剪东西的手势,我也不禁吞了口口水,往下望了裤档一眼,仿佛真的在临刑前夕。 “也因此,有识之士为了保障市民的自由与权利,认为像小平这样的犯罪者虽然应该被处罚,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典来制式化、节制这位壮汉同学处罚小平的程度。” “那些知识分子,如李斯特、梅耶提倡的‘罪刑法定主义’〈规定在刑法第一条:行为之处罚,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。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,亦同。〉的精神,演变至今,发展出主要以下内涵;” “老师不想太咬文嚼字,老师接着用一般大众也能了解的语言讲课,希望大家不要见怪——这也是不要你们录音的缘故。” 如果能录音,你早就被解雇和判刑了吧,死变态老师。 “溯及既往的禁止。” “如小平说的,他很想上老师。” 哇,说出这样yin靡的话,她竟然脸不红气不喘。 靠,我又没说我要上你,我是说‘非礼’。 我心中浮现百万个“干”字,脸上更是羞得红通通的;看到女同学们看我的暧昧眼神,我真的好后悔来上这门课。 不过听到这样的美女老师口中说出“我想要上她”这种话,却因为气氛反差的缘故,让我觉得在羞愧外又带着一点兴奋,虽然生理上没有明显的反应,但我的心理层面应该已经达到姑且可以称之为‘心理勃起’的状态。